今年,2011,家有雙百祭。先父,一百歲,按中式(虛)歲計法。先母,也一百歲,按洋式(周)歲計法。方氏家族值班族長於一年前就開始陳情備案,設法要我也能身列盛典,禮行先祖靈前,並一會杭州徽州一帶宗親故舊。心知肚明,族長一案不可能不被“留中不下”。是故,及時寫就此考,以供家祭,祖祭,亦為文中述及的死於非命者祭。
1895年6月4日前後的臺灣
1894年(甲午),清日戰爭,清敗。
1895 年(乙未)4月17日,清日簽訂馬關條約,清廷割讓臺灣澎湖給日本。臺灣民眾不服,巡撫唐景嵩等官員亦上書要求廢約 。
5月8日,清廷不睬臺灣民意和官願,正式批准馬關條約。
5月10日,日本海軍大將樺山資紀被任命為日本國首任臺灣總督,開始著手接收臺灣。
5月15日,巡撫唐景嵩與地方士紳發佈“臺民佈告”,要求“肯認臺灣自立”,“臺民惟有自主,推擁賢者,權攝臺政。”[1]
5月23日,唐景嵩與臺灣士紳發佈“臺灣民主國獨立宣言”。正式宣告獨立建國。國名“臺灣民主國” 。洋名“Republic of Taiwan”,故亦可稱“臺灣共和國” ,臺灣“第一共和”等。白額虎國旗如圖1。年號“永清”。發行公債及郵票。地方士紳公推唐景嵩為臺灣民主國首任總統,臺北板橋富商林維源為國會議長。
圖1:臺灣民主國國旗。
5月31日,日軍在臺北縣登陸。
6月2日,清廷代表李經芳(李鴻章之子)與日本代表樺木交換公文,完成臺灣交割手續。
6月3日, 基隆被日軍攻陷,臺灣民主國兵敗,潰散。
6月4日,總統唐景嵩逃離臺北,從淡水港(時稱滬尾)乘德國商輪Arthur號,遁走廈門(唐氏終老於桂林)。
臺灣“第一共和”,歷時13天,亡。
第二共和,或臺南共和(Tainan Republic),於1895年6月26日成立,總統為劉永福,同年10月21日亡。
第一共和的6月4日前後,有一位20歲剛出頭的年輕人正在臺灣。親歷了第一臺灣民主國的興亡。為免遭兵燹荼毒,他也於6月18日從臺南安平港登船,逃返大陸老家。不到一年,1896年4月,他的回憶錄――兩卷集“憶臺雜記”出版(圖2)。卷首自序中說到寫書動機:
餘“……以成童弱冠之年……足跡所至不下萬里”。“僕雖倖免予荼毒,安歸故里。而憶其風土人情,文章政事,時覺怦然有動……”[2]
此“怦然有動”者――史久龍――是我外祖父。兩卷集“憶臺雜記”,如今仍不時被研究臺灣“風土人情,文章政事”者引用 [3]。
圖2:“憶臺雜記”1924年重印本的封面(左)及版權頁(中)。題書名者,吳鬱生(1854-1940,蘇州人,清代進士)為史氏之師輩。康有為亦出吳氏門下。右為臺灣國立圖書館藏“憶臺雜記”手抄本首頁。
外祖父身世考
外公歿於1951年。去世前,他前後居於南京,上海,杭州等地。這些住所,都曾是我暑期從北京“N下江南”的度假地。因外公外婆無後(以男丁論),待我 們異姓孫輩,親如史姓。外婆,名朱梧卿,晚年用的一枚私章,還是我為她刻的。但是,外公從來不談“足跡所至不下萬里”的見聞,更不說“倖免於荼毒”時的驚 險故事。
唯一印象深刻的是,外祖父的眼珠是碧色的。“三國演義”中就有孫權碧眼一說。可能早在漢代,吳越一帶已有碧眼基因。外祖父應是吳越一支“正宗”之後。
外公的身世,後經文獻考據,才漸漸“大白”。
史久龍,浙江餘姚人,字蓮蓀,別號姚江藕中人。晚清民初仕人。
餘姚在杭州,紹興,寧波一線。盛產刀筆吏(起草官事報告,訴訟文件的寫手),常被聘為幕僚。史氏在成童之年(15歲左右)就隨先大夫宦遊於大江南北。弱冠 之年(20歲),被“調”往臺灣。1892年11月18日抵臺,1895年6月18日離臺,在臺共兩年又七個月。服務於支應局。該局直屬巡撫,負責財務, 稅收,籌款等事務。相當於美國行政當局中的財政部,國稅局和商務部。支應局辦公室就在今臺南赤崁樓(圖3)大院中。
圖3:一百多年前的臺南周邊地圖。熱蘭遮城堡(Fort de Zelandia)是荷蘭人建,現已損毀。赤崁為鄭成功延平王朝首府,現為一級古蹟。二鯤鯓有沈葆楨建“億載金城”炮臺,亦為一級古蹟。現在臺江幾近消失。赤崁與二鯤鯓之間只剩有很窄的水面。
臺灣建省後,首任巡撫劉銘傳(1885-1891),是李鴻章部下。第三任巡撫邵友濂(1891-1894)是李鴻章親家。邵為浙江餘姚人。所 以,1890年代,日據之前,臺灣省及各縣政府中的幕僚或辦事人員,有很多安徽及浙江人。胡適的父親胡傳曾於該時任臺東縣知州(縣長) [4]。
史氏返大陸後,力圖仕進。清末,科舉漸廢,但仕進仍須經策論等考試。外婆當年允嫁的條件,就是史氏必須通過考試。史氏於1900年代初考試成功,成婚,並獲任四川南部縣知縣。從外婆到母親,再到我,都能吃辣,就是外祖為宦四川在家族生活中的留下的印跡。
清廷於20世紀初推行新政,史氏亦曾參與。2007 – 2009年間,“法學研究”等期刊上的文章 [5,6,7],還提及史氏在新政時期的作為:
“光緒三十四年(1908),時當新政開辦之際,時任南部知縣的史久龍提出一套精簡書吏、裁撤差役及明定訟費的改革方案,經督憲批准得以實行。其中,關於訟費一項規定:訟費由理曲者出。”[5]
民國後,史氏一度在江西任知縣。民國當局中有浙江紹興餘姚一“幫”,首領之一是邵力子。史氏與邵氏有私誼。聽族人講:母親婚前專司外公信使,常去邵府遞信傳話。
抗戰開始,史氏成為寓公,賦閒於寧滬杭一線。
“憶臺雜記”的失傳及發現
“臺灣民主國”歷史雖短,但在親歷者的家族中的影響,卻至為巨大。胡適在“四十自述”中稱其父為“東亞第一民主國的第一個犧牲者”[8],可見崇仰之情。無獨有偶,陳寅恪的舅父俞明震曾在臺灣民主國任內務大臣,陳對其舅父的所作所為也倍加稱頌[9]。
我受到的影響似正相反。父母應當知道外公在臺灣的經歷。父親一度住在史家唸書。“憶臺雜記”一書在1924年在上海重印過。當時父母均已上中學。但是,數 十年間,父母對外祖父在臺歷史和“憶臺雜記”一書,始終閉口不傳下一代。可能因為,四十年代以降,“獨立” “自主”“臺灣建國”等等詞彙,無論在大陸或臺灣,均屬敏感類,它們被父母保護性地過濾了。1948年末,國共內戰正烈,父親就曾下鐵令:不許參加任何政 黨。可惜,那時我已經參加了共產黨的地下外圍組織(民主青年聯盟),保密,不能告訴父親。母親不言黨政,但說的卻是普適原則:“學好數理化,走遍天下都不 怕”,受益至今。外婆更不言社稷,只偶爾聽她說到“女誡”。如,女子切不可以疊字為名。疊字名,乃娼界盛行,用作妓牌,諸如李師師,蘇小小,陳圓圓……外 婆的話多是陳言,並不在意,很快忘掉。直到1966年,一名以鞭師為“業”的疊名女子於天安門頂被改名(不夠疊名資格?),才又想起外婆的話。
1991年,我首次去臺灣,也是首次見到三姨母。1948年之後,她一直寡居於臺北。已故三姨父曾在國軍軍法部門任職,二戰後參加過盟軍審判日本戰犯工作。三姨母同樣不言國是,未告外公在臺軼事,也未提及“憶臺雜記” 。
後果是,我一直不知道外公曾經在臺工作,也不知道“憶臺雜記”一書。失傳了。
直到前不久,遇到十餘載未曾謀面的七姨母之女(我母親是她的四姨母),她知道我們的外公著有“憶臺雜記”一書。原因是,史氏家譜一度藏於七姨母家。她還告 之,外公的遺物藏於鎮江六姨母處,其中有“憶臺雜記”原本。六姨父是個海歸西醫。在60年代之前,海歸家庭確是儲藏“四舊”遺物的相對“合適”的地方。
我的母親和諸姨母們都已過世。母親及七姨母,三姨母,現均葬於杭州,在同一墓園裡。史氏家譜已毀於文化大革命。幸好,鎮江的部分遺物還在。
最近,一查古舊書目網站,赫然見有“憶臺雜記”1924年重印本(圖2)。立即託大陸友人複製一冊。
再搜索,發現臺灣國立圖書館也藏有此書,而且是手抄本(圖2)。它是臺灣大學教授方豪(1910-1980,杭州人,中央研究院院士)於1965年在臺北 書攤發現,經校訂抄寫後付印。方豪稱該書“在臺似無第二本”,並稱該書所記“適在甲午前後,故為臺灣近代史重要文獻”[10]。大喜,又請臺灣師範大學物 理系同行,借出該書,製成e-BOOK。
一睹一百一十五年前先外祖青年時代的文字,誠快事也。
“憶臺雜記”大體是日誌式的見聞報告。史氏當時是支應局的低級職員,且年輕,跑外任務極多。經常有如下語句“…休息二日,東行二十里,逾同安嶺,又二十里 至南投宿焉,次日復行二十里…”臺灣當時與洋人(荷蘭,法國等)有生意,使用公制,此處“裡”為公里。可見“憶臺雜記”作者跑腿兒之勤,日行80華里,次 日再行。足跡遍及臺灣各個角落,北至臺北,基隆;南到打狗(高雄),恆春。加之,史氏為好事之人。故有很多事件目睹親歷。
“憶臺雜記”中也有不少即時感憤。對“民主國”的唐景嵩(總統),丘逢甲(義勇統領)等一干高官,無一不有微詞。書中可以看到歷史的“另類”紀錄。試摘幾段有關“民主國”的見聞如下(下節引文皆取自“憶臺雜記”重印本,圓括號中為注)。
外公筆下的“民主國”
臺灣戰事起於澎湖。“憶臺雜記”的紀錄是:“二月二十七日(1895年3月23日)…忽聞雷聲殷殷,自西南來…系敵人攻澎湖…接(臺)北電雲:敵船中傷小 卻,是日轟轟之聲不息,入夜尤甚,至四鼓方絕。群尚喜,謂敵船被我炮臺擊走也。二十九日接北電,始悉昨日敵人在前虛攻,而繞道登岸,直至炮臺之後,軍士見 前後受敵,群相譁潰……”可見,臺北官方發佈的第一個電文——“敵船中傷小卻”,實屬中了日人“虛攻”之計。“群尚喜”,是被忽悠的結果。
開始招兵。“…時防颱中者…甚覺空虛,當事者復下令,能募一營者,無論何人,即為營官。於是廣人,湘人,淮人,浙人,閩人紛紛領餉招募烏合之眾,佈滿臺 北。嗟呼,韓信將兵多多益善,果如是乎?……” 可見,臺灣當年已有足夠多的來自大陸東南各省的移民,充當營官及兵勇,或“領餉”的“烏合之眾”。
臺灣立民主國:“二十八日(1895年5月22日),予在府,府尊示以北電雲,士紳公舉唐薇卿中丞(即唐景嵩)為總統,劉軍門(劉永福)為大將軍(參謀長 聯席會議主席),改臺灣省曰臺灣民主國。定於五月初三(1895年5月26日)恭上總統印。照萬國公法為自立之國,以與日本抗衡……”
“署門立黃旗二,大書民主國字樣。”當時,黃色為皇權專用。同時代的漢城李氏王朝的宮殿屋頂,一律藍綠色,不得用黃琉璃瓦。所以,署門黃旗的獨立主權含義明顯。
“唐薇卿中丞接總統印後,遍出告誡,皆激勵民心之言,讀之頗覺義高入雲。”
史氏並未抄錄“ 激勵民心義高入雲”的告誡,而記錄的實況是:“北垣官商民遷移紛紛,各衙署亦幾空如洗……窺官場之意,皆持走字訣耳……”
日軍登陸戰:“…日人初八日(1895年5月31日)由基隆金包裡登岸。初九日〔6月1日〕湘軍接仗小勝。廣軍繼進而敗。後隊見敗即譁,群相潰逃。唐帥 (景嵩)惟時在基隆督陣,見是不可為。於初十日返北部署行囊,十二夜(1895年6月4日夜)遂縱火焚撫署,微服而逃。各官皆隻身遁走。時日人之登岸者, 不過二,三百人耳。”
“憶臺雜記”紀載,當時“湘淮土廣諸軍,全臺總計業逾百營”。一營清軍,即使不算有名無實的空額兵,應實有二,三百人。“湘淮土廣”,是指湘軍,淮軍,臺灣土著軍,及兩廣軍。也就是說,一營清軍兵勇,平均而言,不敵兩三個日軍。
原因之一是,“…林觀察前月遣員至臺(中)彰(化)一帶招勇數營,行至新竹,乎令散軍,蓋已知割地之信也。於是所散之勇,沿途作匪,以至如火燎原。”還未接敵打仗,軍隊已經就地解散,兵勇立即轉業成了匪勇。
“…次日(6月5日)廣勇淮勇潰散至(臺)北,殺人焚屋之事,無處無之。庫款尚餘二十餘萬,皆被分劫。土匪亦乘之而起。四處蹂躪不堪……”
“外侮內訌,官奔民走…倉皇離亂……”
為躲避兵災匪禍,“憶臺雜記”作者輾轉南行,於1895年6月15日到達臺南安平港洋行區,見“…各洋行內皆有洋兵數十名駐守。海口復泊英法兵輪數支,保護彼國官商。”洋行區類似於澳門香港等租界地。安定平和,可以休息。
休息三日,作者即於6月18日“午刻乘駁船出口登輪,風浪平和,…戌刻鼓輪以去,予向安平三揖而作別矣。時乙未五月二十六日也。”
至此,我大體明白了,為什麼外公從來不談“倖免於荼毒”時的驚險經歷。他沒有親見過日軍,實無“身所經歷”抗日故事可言。相反,“身所經歷”的皆是湘淮土廣軍匪混編的荼毒。
結語云:“臺灣之民,未受敵人之荼毒,而先膺亂勇之鋒刃也”。嗟呼!
古今多少興亡恨
1895年的“臺灣民主國”被胡適譽為“東亞第一民主國”。就大清版圖而言,不可謂不是“第一共和”。“建國宣言”中寫有“官吏皆由民選”[11]。並用 “公民”一詞替代了“百姓”,不可謂不是民主意識。然而,認真接受胡適論斷的人並不多。因為,“臺灣民主國”還沒有制憲,沒有議會,也來不及舉行公民選 舉,只有士紳的“公推”“公舉”。
臺灣民主國的獨立,也還不算認真的獨立。它的國號“永清”,其意應是“永為大清”。它的獨立,是針對日本而言的:“臺民惟有自主”才能“抵抗倭奴侵略”。
臺灣民主國也未躋身於主權國家。它發行過債券,郵票。它也曾照會臺北的各國領事館,呈送“建國宣言”為外交,希望“照萬國公法為自立之國”。但是,沒有得到過任何國家的正式承認。
或成或敗,或褒或貶,或抑或揚,或是或非,都已百年冷卻,凝固,沉澱為歷史了。陳寅恪嘆曰:“古今多少興亡恨,都付扶餘斷夢中”[12]。後來者,只有悵然憑弔了 。
1931年,“臺灣民主國”建國事件近四十年,胡適賦詩感懷:
南天民主國,回首一傷神。
黑虎今何在,黃龍亦已陳。
幾枝無用筆,半打有心人,
畢竟天難補,滔滔四十春。
最新的續曲是,2008年,臺灣出品一部客家電影“1895”,主題是當年抵抗倭奴的歷史。不幸,海峽西岸的“最高真理部”將“1895”一片定級為 CCP-X——大陸不宜。 1895這一年份,居然至今仍令一些當權者懼。嗚呼。胡適若地下有知,當會再賦“滔滔乙未祭,回首又傷神”了。
圖4.2004年12月25日,李淑嫻和我憑弔於安平港二鯤鯓“億載金城”古炮臺。
2004年12月25日,聖(耶)誕,臺師大物理系友人邀李淑嫻和我遊臺南,瞻仰赤崁樓和安平港二鯤鯓“億載金城”古炮臺(圖4)。當時尚不知先外祖在臺灣的非常時刻,在該處留有非常足跡。否則,當三拜祭之,亦當為倉皇離亂年代死於非命者,酒祭三巡。
一個瞬態的,半真半幻的民主和獨立,早已是孤魂一縷,若隱若顯。
外公的墓地,也早已是——青草不再生長。
參考文獻
[1] 連雅堂,臺灣通史,卷四,獨立紀
[2] 史久龍,憶臺雜記,自序,1924年,重印版
[3] 陳維君,清代筆記中的臺灣故事研究,臺灣中正大學碩士論文,2006。
[4] 胡傳,臺灣日記與稟啟, 其中述及他曾多次去臺南支應局,取款提銀等。
[5] 趙娓妮,晚清知縣對婚姻訟案之審斷,中國法學,2007,第6期,92頁。
[6] 裡贊,晚清州縣審斷中的”社會”:基於南部縣檔案的考察,《社會科學研究》,2008,第5期。
[7] 裡贊,司法或政務:清代州縣訴訟中的審斷問題,法學研究,2009,第5期,195頁。
[8] 胡適,四十自述, 1932
[9] 曹曦,殷開,飽濡鉛淚記桑田,安徽史學,2006, 第3期,115頁。
[10] 方豪,臺灣史論文選集,1999, 臺灣捷幼出版。
[11] 楊碧川,臺灣歷史詞典,臺北,前衛,1997,265頁
[12] 陳寅恪,寒柳堂集,生活.讀書.新知三聯書店,2001。
扶餘國,公元前二世紀時建於中國東北,公元5世紀時亡。
農曆辛卯(2011),正月。 Tucson。
華 夏 文 摘
第一○四七期
刊登在 2011 華夏快遞 kd1104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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